苏州市工商局市场主体名称自主选择使用系统自2017年1月1日起正式开通啦!

2017-01-05 21:26:19 admin 345

“苏州市工商局市场主体名称自主选择使用系统”主要是供申请人在线申请名称,由系统对所申请的名称进行查重初审,通过初审的,申请人即可使用该名称办理网上登记,登记机关通过内网复审名称以及对登记电子基础数据预审后,申请人可继续选择网上登记系统办理主体设立登记。该系统适用于我市新设市场主体名称中行政区划为“苏州”的市场主体,包括内资公司、个人独资企业、合伙企业、非公司企业法人、农民专业合作社、外商投资公司。自主选择系统通过的名称无需提交名称预先核准的申请材料,将原来的名称预先核准登记与主体设立登记整合为一个流程,简化了登记程序,将进一步提升市场准入效率。

此外,自2017年1月1日起,以“苏州”或“苏州市”作为名称中行政区划的市场主体名称,请通过“苏州市工商局市场主体名称自主选择使用系统”进行申报,原“网上名称预核”模块不再支持上述名称的申报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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